市场监管述职报告3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场监管述职报告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监管述职报告 篇120xx年,县工商局在市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领导的监督支持下,在我局同事的大力协作下,县工商局按照年初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现将县工商局班子20xx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在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在20xx年的述职述廉工作中,县局领导将加强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作为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的奠基石,不断加强对全体成员思想政治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一是以深入加强全体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省、市局统一安排,积极安排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学习,通过加强理论学习,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二是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民主制度,贯彻落实上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地方特点,狠抓重点。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县局领导班子大力倡导改革思想、改革执法,深入基层,带头创新,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激发广大干部的创新热情。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县地方特色,整合有限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坚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落实责任到人制度,确保县局述廉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活动准备、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结合多种执法形式,收到了管辖范围内的监管到位的成效,确保述职述廉行动落到实处。
三、抓好工作重心,结合计划扎实开展
一是着眼大局、把握监管执法的重点,认真组织县局班子成员开展市场“严打”整治行动。办理案件件。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县各级单位共同运作,同心协力,共检查经营商户户,查处不合格商品个品种。三是实行阳光执法制度,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开办群众举报热线、网站举报专栏,保障消费者权益,办理投诉案件件。
四、建章立制,建立述职述廉活动的长效机制
自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以来,很多地方还有有待改善。县局在不断总结的同时,不断加强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活动程序,将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班子成员对自身的严格要求,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建立工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深入基层寻访民意,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增强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证县局班子党风廉政工作的长效性。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县局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省、市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但这与新形势、新任务下,对上级领导的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面对下一年新的任务,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县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市场监管述职报告 篇2今年以来,洞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积极作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顺利进展,实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监管不断,为洞头建设“一港四岛·生态智城”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重点,着力提供“大保障”
一是顺利推进机构改革。2月25日,洞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新组建的领导班子也全部到位。新局成立后,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完成全部办公场所的清理整合工作,实现机构的深度融合。整合工商和食药局机关办公场所、整合审批中心工商和食药窗口、整合离岛基层站所(大门工商所和大门食药所)、整合12315和96317举报投诉中心,派驻专人进驻瓯江口新区现场办公,极大地方便了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群众办事。同时,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梳理、整合和完善工商、食药两个部门行之有效的制度。目前已修订完成《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员绩效考核制度》等10余项制度,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草拟新《三定方案》并已报县编办。
二是牵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街道(乡镇)、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部署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截至6月10日,全县共开展食品定性检测3739批次,不合格56批次,合格率98.5%,定量抽检食品145批次,销毁不合格食品109公斤,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3起,取缔6家,立案37起,移送案件线索9起。
三是开展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制定洞头北岙农贸市场和灵昆沙塘农贸市场创建省放心市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全程跟踪指导,推进创建工作,计划于9月完成。霓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初步图纸设计和预算,待资金统筹后全面开展。加强市场巡查,积极做好农贸市场内H7N9禽流感防控,推动洞头人本超市建立首个商超快速检测室。
四是抓好权力清单梳理。全面梳理原工商局、食药局职责权力,完成“一上”阶段权力梳理工作,涉及十大职权类别1037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40项,行政处罚权力754项,行政强制67项,其他行政权利176项。
(二)抓整治,着力营造“大安全”
紧抓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契机,以打假治劣为主线,重拳整顿市场秩序。共查处案件50件,结案37件,罚没款22.2万元,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9件。其中:工商立案26件,结案21件;食药监立案24件,结案16件。查处一起特大汽车配件厂商标侵权案,涉案金额350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全县中小学校检查覆盖率达100%,筑牢校园周边“安全网”。二是全面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没收医疗器械10批,立案查处1起。三是强化无照经营整治,助推全市首个“无违建县”创建,支持“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发现无照信息24户,抄告7户,无照案件2件,无照率0.8%。四是实施12315,96317全年无休,切实提高维权水平。编制《消费维权蓝皮书》,展示洞头维权全貌。上半年共受理投诉、咨询86件,处理率100%,其中,诉转案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3273元。迅速果断处理“健康讲座”推销产品事件,成功取缔非法宣传行为,600余位老年群众无一人钱财被骗。五是积极推进法治基层站所建设,稽查大队获“20xx年度市委创建法治基层站所工作示范单位”,成为20xx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唯一 ……此处隐藏1595个字……,个别文物行政处罚项目(条款)设置的不合理,例如:《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只有“因特殊情况需要”才可以进行建设或作业;而第十八条只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可破坏历史风貌。我们来关注一下十七条中的关键词“保护范围内”和十八条中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具有同一意义和意思呢?什么情况下才确定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呢?不管是“保护范围内”还是在“建设控制地带内”都不应该批准建设施工,如果承建方不慎对文物造成了重大损坏,破坏了历史风貌,难道只是罚款或追究责任了事吗?由此可见,两条规定中的一些问题已暴露无遗,还需亟待解决的。
(四)文化执法监管是否要重视又如何重视民生问题?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有明确的划定标准,例如:古文化遗址位于城镇位置的,保护级别是1—5级,自保护范围向外不少于400米的连线;古建筑属城镇位置的,列入1级保护,保护范围外不少于200米,范围内、通往保护范围的道路两侧50米及长度500米范围内等,这些条条框框,对于购地新建住房的市民来说,文化执法部门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但从60年代直80年代,广大群众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法律法规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房屋,由此大多数当地居民是依旁而建,因地建房,祖业传承,世世代代生活在此,房屋也多数是砖木结构,并都合法获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面临着政府责令搬迁、有些民房已成危房、群众迫切要进行改造等问题,各级政府要持怎样的态度来面对和解决?有些地方需搬迁的涉及到几十户,甚至几百户,人员之多,搬迁工程浩大;要对危房进行改造,住户又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搬迁难如愿,改造无指望,从感情上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事实,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无形中形成“敌我关系”,激发了矛盾。文化执法过程中,往往会碰撞出火花,群众有据理力争的,有撒泼蛮横的,有围堵动粗的,有以死相拼的,有赴省进京上访的,给社会造成了不必的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各级政府又该如何规划安置?
(一)强化理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功,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毕竟成立不久,还有很多专业知识需要掌握,还有很多新的市场需要开拓和挖掘。文物市场是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新市场、新领域,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钻研熟读法律法规,总结经验;当地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以授课讲解的方式组织大家相互交流沟通,对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供大家参考讨论;上级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办法律法规学习班,聘请资深律师和专业人士授课,丰富执法人员的知识面,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从而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理论技能大比武活动,对取得名次的选手在全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执法人员自觉学习和乐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一些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对文物的保护还不够重视,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对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是必要的手段,各级政府和文化执法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有效开展以“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文物保护执法职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各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景点设立法律知识专栏,扩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范围,并采取电视媒体、手机报、宣传流动车、印发宣传资料、设立文物保护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使《文物保护法》普及到千家万户,积极鼓励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队伍中,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主动配合文化执法部门打击文物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平安、和谐的的社会宣传氛围,构建行之有效的、群防群控、良好的社会格局。
(三)强化普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对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执法监管部门的需要,是当前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一要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承担文物调查和信息登录等任务,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不得瞒报、错报、漏报,对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律予以追究责任;其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到位是工作抓落实的保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将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拖诿和搪塞,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展和顺利进行;其三是保证普查质量,做好普查宣传。对文物普查工作人员要开展相应的、系统的知识培训,规范普查程序,把好普查信息的第一关,并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促使社会各界对文物普查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文化执法部门要有“先知先觉”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态度,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执法力度,打击犯罪活动。首先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以分片、分组、分区域的方式,把文物市场进行合理化责任分解,让每个执法人员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将执法人员所负责的区域、联系方式、职责等主要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奖罚措施,做到公正、公开,对执法人员决不循私,不讲情面,该奖有奖,该罚得罚,言出必行,年终考核,有力推动执法人员务必达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目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其次是部门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与公安、文物、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执法行动,重点打击 “马路市场”、盗取文物、流动商贩非法从事文物经营等突出的违法行为,将活动成效和取得的工作经验主动报告上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上级部门要做到搞好协调、加强沟通、勇于解难,积极配合市、县(区)执法机构抓好市场监管,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确保文物市场执法监管正常化、日常化和规范化;再者是完善法律法规,严格举报制度。法律法规的制定实行是赋予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力,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的利器。我们要从实践中找问题,从分析问题中找出解决办法,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利于推进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规范文物市场管理、经营秩序;严格举报奖励制度是有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重要渠道,要明确责任规章,并配备一辆文物执法专用车,以便在受理举报事件后及时查处,在第一时间赶到对保护文物不受损坏、及时防止发生重大或意外事件会起到决定性作用;确定由专人负责受理登记、上报和反馈,将查处核实的基本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举报属实有功之人,在给予一定经济奖励的同时并做好保密工作,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国保)附近的现有居民实行统一搬迁(改造)和规划,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从保护文物的非常意义出发,要有决心和信心打好这场“仗”,组织文化执法、文物、国土、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按相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才能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指数和稳定性。
文物市场的执法监管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因此,文化执法机构要实行理性化、人性化执法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文物市场朝着健康、平安、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