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

时间:2024-07-11 13:25:11
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此文共8138字]

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

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1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 省 市 区 号 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 年,房屋结构为 结构,层高为 层,建筑层数地上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签章):乙方签名(签章):

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月___日

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区A14号4单元4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高为4层,建筑层数地上6层,建筑面积76.25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400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贰拾四万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买卖房产收款证明合同协议3

收款收据

今收到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购房尾款(人民币大写): ,该款已由买方贷款银行汇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卡号: )。该款与前期已收到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共同作为本次房屋买卖的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现已全部结清。

收款人: (甲方),身份证号: (共有人)

证明人: (丙方委托人),身份证号: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银行汇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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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方:隆城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

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的维修基金,卖

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

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如有)不在

退回。另外,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第三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

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

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该物业之情况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

该物业不能交易过户手续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整(¥ 元),该成交价不因房管局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如有

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

有限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买方应按照附件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如买卖双方不选择附件中

之付款方式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

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

均予以认可。

第六条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如有)以【买

卖双方各自支付】【 】的方式支付。

第七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

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收获该物业。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卖方

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买卖双方另行签订家私电器清单)】

第九条

第十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

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加

以该物业存在的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

行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确认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

合同,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

询及中介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已支付

的咨询及中介费。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经纪方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资金

交易托管业务。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

属证明原件交给经纪方,并由买卖双方公证委托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应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

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需退回买方已付的

所有费用。

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

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

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应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

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作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

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方、买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争议且无法协

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如卖方或买方委托他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则卖方或买方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向

经纪方连带承担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卖方同意买方或经纪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户,视同卖方已收取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

天内视为到达。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附件一: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下述第 项支付楼款并办理交易手续。如在交易过

程中,因房管局等政府部门或银行原因导致延期的,则时间相应顺延。

1. 一次性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首

期楼款(已包含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元)应在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当天支付。

(3)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付清楼价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交易过户手续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

2. 按揭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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