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4-07-11 13:24:28
有关货物运输合同六篇[此文共8750字]

有关货物运输合同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运输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委托方:xxxxxxxxx(以下简称

受托方:xxxxxxxxx(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为其安排17-18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 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

场站:200元/TEU

港杂: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包装状况数量重量体积

体积

货物价值备注

二、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送达时限送达地 六、运输杂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 ……此处隐藏4029个字……

5.1费和客户规定的免费辅助品运输),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以任何理由随意变动运输价格。

5.2运费结算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第一个自然月运费,以后运费每月15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对乙方结算上个自然月运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甲方确认回单全部到齐无误、质量事故赔偿处理完毕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账周期,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如因对账延误、回单有误或凭证不齐的,运费结算则顺延至下次的支付账期。

第六条: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他

7.1合同一经签署,乙方不得直接竞争或间接竞争甲方的客户和竞争甲方参与的竞标项目,一经查实,将扣除乙方当月的运费和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运输业务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尽管有前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对其委托的第三方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7.3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任何甲方对乙方最低运输量的承诺。

7.4乙方应符合甲方的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的体系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请、娱乐、送礼等)违反甲方的清正廉洁规定,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运费的一半,并立即终止合同。

7.6保险由乙方负责,甲方运价中已含保险费;乙方保险到期如不提供续保凭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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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运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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