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揽合同范文集合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揽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揽合同 篇1合同编号:78736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 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 篇2发包方: 江西省亿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装修 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金鑫二手车公司二楼装饰
2、合同内容:包工包料装修(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加3000元抽取后,承包给乙方施工)
3、工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工程地点: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料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完工后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甲方据此验收。(以效果图为准)
三、工程价款
合同总造价: (大写)(¥: 元),本工程总价款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电费、相关税费等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费用,地砖、地板主材料费用也包含在内,但为了保证质量,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若施工工程合同外变更和增加项目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执行。
四、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必须按此合同签订的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扣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为违约金,并依此累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工期可适当顺延(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装修主材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40% ,装修工程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装修工程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实际工程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并帮助甲方解决与本工程相关问题,达到甲方施工验收要求)。
2、若本工程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合格标准,乙方除负责返工外,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如有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支付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修复或赔偿费用时,乙方应于3日内向甲方补足。
4、工程完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自行维修,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负责支付。
5、如乙方施工进度不能保证按时交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自己发生及乙方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其责任及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除未支付款项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盖章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交接。甲方指派项目监工 徐龙、张涛两人 到现场监工,乙方必须以尊重的态度与其两人沟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施工,以达到最好效果。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应于3日内补足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工程用料、施工预决算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此处隐藏3356个字……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 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 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 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 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 承揽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篇5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
劳动合同
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风险负担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劳动者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可依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做出规定。劳动者若发生工伤, 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12 条规定, 劳动者从理论上讲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9条,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这里, 雇主和雇员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只能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1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处理, 但从理论上讲, 雇员不能获得双倍赔偿。
承揽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